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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又称“案例”。法院可以援引作为审理同类案件依据的判决。
判 pàn(ㄆㄢˋ)
(一)、区别,分辨,断定:判明。判辨。判据。判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判断。
(二)、分开,截然不同:判然。判若两人。判若鸿沟。
(三)、评定:裁判。谈判。判卷子。
(四)、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判词。判决。判案。
(五)、古代官名:通判。判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例 lì(ㄌ一ˋ)
(一)、可以做依据的事物:例证。例题。举例。例句。例如。
(二)、规定:例外(不按规定的,和一般情况不同的)。体例。凡例。条例。破例。发凡起例。
(三)、按规定的,照成规进行的:例会。例假。例行公事。
(四)、调查或统计时指合于某种条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例。病例。案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