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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官署名。
汉成帝 初置。后世名称多变,职责也并不完全相当。至 隋 时定名为民部, 唐高宗 时避 太宗 李世民 讳,又改称户部,因亦用作户部的代称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尚书六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‘ 成帝 初置尚书四人,分为四曹……民曹尚书主凡吏上书事;客曹尚书主外国夷狄事。’” 刘昭 注引 蔡质 《汉旧仪》:“﹝民曹﹞典缮治、功作、监池、苑、囿、盗贼事。” 明 高启 《辞户部后东还出都门有作》诗:“詔贰民曹出禁林,陈辞因得解朝簪。”参见“ 民部 ”。
民 mín(ㄇ一ㄣˊ)
(一)、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社会基本成员:人民。民主。民国。民法。公民(在一国内有国籍,享受法律上规定的公民权利并履行公民义务的人)。国民(具有国籍的人)。
(二)、指人或人群:居民。民族。
(三)、劳动大众的,非官方的:民间。民歌。民谚。民风。民情。
(四)、某族的人:汉民。回民。
(五)、从事不同职业的人:农民。渔民。
(六)、非军事的:民品。民航。
(七)、同“苠”。
曹 cáo(ㄘㄠˊ)
(一)、等,辈:尔曹(你们)。吾曹。
(二)、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:部曹(中国明、清两代各部司曹的通称,源于汉代曹史的简称,相当于郡守的总务长)。
(三)、诉讼的原告、被告两方。
(四)、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