输入要查询的词语或拼音。
(一)、交给。
唐 冯翊 《桂苑丛谈·太尉朱崖辩狱》:“﹝太尉﹞命取黄泥,各令模前后交付下次金样,以凭证据。” 元 杨显之 《酷寒亭》第一折:“您俩口儿近前来,将这十三把钥匙交付与你。” 艾青 《诗选·自序》:“我爱它胜过我曾经爱过的一切,为了它的到来,我愿意交付出我的生命。”
(二)、犹交待。
《元典章·吏部八·案牍》:“官府去失文卷,多因新旧人吏交付不明,以致如此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第二七回:“把礼物收进去,交付明白。”
所谓交付,是指将标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。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转移,故有时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。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,也就是通过交付这样一种方式向社会公众显示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。动产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与观念交付两种。